第十一章 如是我闻
下午吃过饭之后,周蔡氏和周子和像过去的每一天一样,忙忙碌碌着。 天光还早。 周昂在自己的书案上,把下午从陈氏拿回来的东西逐一打开。 墨是上好的松烟墨,应该有过特殊的调香,不算顶级,但肯定是过去的周昂用不起的,拿起来放到鼻端轻嗅,有一种说不出的淡雅清香。 笔是上等羊毫,韧且饱满有骨。 纸是上好的竹川纸。细腻平整洁白,甚至隐隐有些光泽。 笔墨自不必说,纸是已经统一裁好的,大约三十多厘米宽,也就是一尺八寸,长则应该是四尺八寸,估量着也就是一米欠一点儿,九十公分左右,正是时下流行的所谓“八八纸”。 数一数,那位陈靖伯父给的这一卷纸,一共是三十五张。 这是典型的要写成长卷的做法。 一共五份《金刚经》的量,每份应用纸六张,还有五张的冗余,是备错的。 这种活儿就不好干了。 如果是一张一张的小纸,写完了合成一本书,这种活儿好干,容错率高,写错一个字,也不过浪费一张小纸,成本有限,但这种大纸,虽然可以单张写完了再往一块儿粘,使它连成一“卷”,但容错率还是极大地降低了。 一不留神写错一个字,不但浪费一张很贵的大纸,而且前头写的大几百字也随之作废了。与之一同浪费的,还有时间。 这么一算,五十文抄写一份的价格,其实也不算贵了。 心里思量着,抽出一张纸来,再把其它的都先收好,把这张纸在书案上展开抹平,压上镇纸,周昂习惯性地审视着,心里忖度着写法。 这年头的读书人,毛笔是唯一的书写工具,纸的量往这里一摆,字数又在那里放着,基本上就知道该把字写到多大了。 但还是要拿手比划着,再计算一下。 因为失误不起。 算好了数,周昂深吸一口气,开始研墨。 研墨的工夫,其实也是静心的工夫——他最近几天心里都颇不宁静,今天尤其觉得垂头丧气。他甚至不知道如果找不到那中年人来救命,自己还能活几天。 这个时间,完全取决于狐妖何时发现自己还活着,完全不由自己掌控。 按理说,这种状态下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做抄经这种精细活儿。 但周昂还是强迫自己静下心来。 雕版印刷线装本《金刚经》摊开在案头,拿东西压好。 提笔,舔墨。 他深吸一口气,认真地当头写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法会因由分第一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 没有句读,经文不是很熟。 前后两世,周昂都对佛学毫无研究。 如果是前世来读,这经文肯定会觉拗口难诵,但这辈子别管文采如何,底子却是着实深厚的,读这经书,丝毫不觉为难。 初初开写时,他极谨慎,看一段,默诵,然后字字斟酌落笔。 这样去写,速度当然极慢。 但写着写着,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逐渐沉浸到这件事情里,在忽然的某一刻,周昂觉得自己的状态似乎有点怪异。 好像所有的事情全都忘了,自己整个人完全都在这一件事情里。 仍是一如刚才那般的看一段默诵一段,然后落笔,但莫名就觉得头脑越来越清明,只匆匆一眼瞥过去,两页经文已是入眼,便觉已经能熟读成诵,当即欣然落笔,字体毫无凝滞,工整且挥洒。回头对照,一字不差。 这种状态,相当神奇。 中间翻页,墨水不够了再研一些,一张纸写罢换一张纸,都全然没有打断这种奇妙的节奏。 甚至写着写着,他隐隐约约感觉自己周身上下的所有毛孔都渐渐打开了,就如同自己早上起来打太极拳时候的状态,有丝丝凉气顺着周身上下所有张开的毛孔,往身体里钻——这不但让他的头脑越发清明,而且身体也异常的舒服与受用。 一直到忽然的某一刻,似乎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周昂才忽然觉醒过来——回头一看,却是母亲周蔡氏站在门口,说:“真要再继续写字,也该掌上灯再写,这样写字,是要坏眼睛的。” 周昂忽然回神,这才惊觉天竟然已经近乎全黑了。 可就在刚才,他分明还觉得那经文上的字迹无比清晰,而自己的落笔也是丝毫不觉视力有什么问题! 随意答应了一声,眼见母亲出去了,他下意识地低头去看经文,却见天光黑暗,经文已经模糊难辨,再看自己抄写的大纸,甚至只能模糊地辨认出字迹,知道自己大概写到了那里——无字的部分,是隐隐有些白光的。 他不由啧然称奇。 赶紧手脚麻利地掌了灯,此时再看,书案上那一摞手抄本线装书的上头,自己竟是已经抄完了四页纸,而手头上的这一张,也已经写了大半。 粗略估计,刚才这段时间,自己约莫已经抄了四千字上下! 虽然没有准确的计时,但自己吃完饭坐下那时候,大概就是下午三点半到四点,而眼下这个夏初时令,天黑到这种程度,会让母亲进来提醒自己掌灯,也不过就是七点钟顶天了——大概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自己居然抄了四千字的经! 这可是毛笔字! 而且自己居然丝毫不觉疲惫! 周昂惊讶不已! 这时候下意识地有些担心,刚才黑暗中抄写的经文,会不会是自己已经出现了幻觉,他小心地捧过已经写好的四页经文,铺在面前从头细看。 第一页前半部分,字写的端方持重,的确是自己穿越过来之后很轻易地就捡起来的原来那个周昂的笔迹。 但到了第一页的后半部分,自己的字迹似乎开始有所变化。 端方而舒展。 翻过看第二页,越发舒展且清朗。 所谓洋洋洒洒,不过如是。 而等到第三页第四页,以及写到一半的第五页的时候,即便是周昂这个上辈子没写过毛笔字,全仗着前身遗留的记忆碎片里的一点底子的人,都已经看出来,这字体,已经恍惚若有骨。 而且关键的是,四千字通篇看过来,竟没有一处错字! ………… 趴在油灯前,一页一页地再看一遍,稳重如周昂,也是忍不住小声说:“卧槽,写的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