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7章 熔炼
陈远盘膝而坐。 他尝试催动法力,感受到天地之间,重重法则之力,如泰山压顶一般,不断降下。 似是将要他那一身修为,尽数压制。 此刻。 陈远抬手一指点出,真元罡气不过飞出数丈之外,便消散无影。 一身金丹巅峰的法力,此刻竟是只能发挥出筑基境界的实力。 “好一个因果!” 陈远冷笑。 无论凡人,还是修仙者,都无比惧怕因果。 皆因因果乃是天地之间最为玄妙的力量之力。 哪怕是大乘修士沾染上了,都可能引火自焚。 “肉身破碎,金丹震动,神海枯竭,神魂封锁。” “重重法则加持锁下,若是普通金丹,恐怕彻底废了,哪怕要重新修炼,也不知道得付出多少代价。” 陈远微微摇头。 这便是因果恐怖的地方之一。 但陈远并没有畏惧。 他在施展这门禁忌神通的时候,就已经猜到后果了。 此时。 他虽然血染以上,气息衰落,但眼中光芒,却是越发的璀璨。 “不破不立,正好借机浴火重生!” 陈远背脊挺直,一头黑发在风中猎猎作响。 修为到了金丹巅峰后,在金丹境界中,已经进无可进了。 金丹,乃是圣品金丹圣轮,万古无一,九宫加持,单论法力,足以媲美天君,甚至一半的天君中期都未必能够比得上他。 肉身,玄品道体,与上古仙体一般,金丹境界便可媲美天君神体。再加上陈远修行的功法,都肉身不断的淬炼,哪怕在天君之中都无比罕见,堪称不朽身体。 神魂,在经过五年的淬炼之后,那神丹神婴几乎与陈远的神识合二为一,神识无比坚韧。他此刻的神念,足以笼罩方圆数千里,一念天地变,可化形神兵,斩杀天君。 无论是金丹、肉身、神魂,陈远就已经做到了金丹境界中的巅峰。 在这个境界中,他的基础已经无比牢固,哪怕是比起那些真正的少年至尊,也不相上下。 无论哪个方面,陈远都非常的强大。 但却很难将这三种力量完全融合在一起,这是陈远遇到的一个巨大的问题。 而金丹要踏入天君,则必须将这三者融合,以法则天火淬炼,最后化作一尊容纳全身精气的婴儿。 这尊婴儿,便是元婴。 元婴哪怕脱离肉身,也一样能够遨游与空间之中。 到了天君境界。 修仙者才算是真正的迈入修仙之途,超脱肉体,可称为'仙'。 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寿元的限制,活上数万载。 婴变与分神,也仅仅是在元婴的基础上再次升华罢了。 踏入天君,才是修仙真正的开始。 陈远三种力量都已经修炼到了极致,想要融合起来,难道实在太大了,因为这三种力量都是至强,霸道无比,无法相生,只有相克。 原本陈远打算,在回归地球后,与各方神子圣子交手,甚至可能会遇见星君,可以在战斗中淬炼,生死关头打破枷锁,彻底融合。 但这种做法危险很大,哪怕准备了底牌,能否成功依旧是未知。 这一次施展禁忌神通,虽然元气受损,肉身几乎破碎,修为跌落,但对陈远来时候,却是一件好事。 不破不立,当借此机会,以法则淬炼,将三种力量融合,为将来迈入天君,打下牢固的基础。 陈远心中想着。 他撑着伤躯,开始修炼。 尽管被重重法则所压制,肉身破碎,但陈远修炼的玄功,依旧恐怖无比。 玄品圣轮,九宫加持,每种神宫都是至强级别。 “呼!” 在陈远一呼一吸之间,天地之间海量天地元气,以陈远为中心,不断汇聚而来。 灵气复苏后,地球的灵气浓郁无比,甚至比赤战大陆还要高,正是陈远修炼的最好选择。 “滋滋滋。” 陈远肉身表面那密布的蛛网裂痕,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恢复。 而在几乎已经跌落到底层的修为,此刻也在缓慢的恢复着。 仅仅一个时辰。 陈远就已经恢复到凝道初期。 到最后。 他猛地张口,爆喝一声。 “起!” 轰隆! 这一刻。 整个天地似是都震动起来。 方圆百里地面,都为之轻微晃动起来,仿佛地震降临。 在陈远的头顶,更是破碎出九个黑洞。 这九个黑洞,各自同样不同的界面,流淌出不同的力量,与圣轮九宫所对应。 一重重截然不同的能量,如同精气瀑布一般,不断浇灌在陈远身上。 那原本沉寂的圣轮,在他紫府神识深处,开始缓缓转动,贪婪的吸收着这九股强大的力量。 原本产生的裂缝,此刻也渐渐的开始恢复起来。 陈远的气息,也不断高涨起来,一句突破凝道初期,朝着金丹不断迈进。 在这一刻。 若非陈远有意压制。 恐怕方圆数百里之内,早就异象丛生,天象大变,会惊醒无数人,以为有金丹强者在渡劫了。 但这一切变化,都被陈远控制在方圆十丈之内。 若是有人路过,也只会以为是一个衣衫破烂的年轻人,在那里打坐,尝试练气悟道罢了。 而且几乎都会认为是一个没什么修为的人,否则怎会连一点异象都没有? 要知道。 哪怕是筑基初期的炼气者,修炼时都会有如蛇白气不断涌动。 凝道修士更是了不得,方圆十里之内的灵气都会化作云雾而来。 “轰轰轰!” 此刻。 陈远依旧在不断淬炼。 很快。 他就恢复到了金丹境界。 陈远从空间戒指中取出六七株半神药以及诸多天药,直接服用下去。 这些灵药,都是陈远在离开赤战大陆之后,在其他荒弃界面上搜括而来。 每一株,都至少有着万年以上的药龄。 若非有如此多的神药天药,陈远才不惧伤势修为,才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恢复过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