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重生从史莱姆开始在线阅读 - 第四十九章:草原狼群

第四十九章:草原狼群

    一路过来,李想对于现在的情况也都听的差不多了。

    人类都是八卦的生物。

    最近发生点什么事儿,他们要是不讨论一下那都得憋得浑身难受。

    这一路下来,李想自己甚至都没怎么主动打听过。

    光听这帮大哥闲聊就够了。

    现在距离自己吞噬比蒙巨兽已经是过去了两个月左右。

    而半兽人那边,虽然说依旧战争不断,但是总体来说双方也就是个五五开的情况。

    战争,是生命的收割机。

    而像是这种种族之间的战争,那对于双方来说,其实都是一种极大的损失。

    这事儿劳民伤财不讨好,也就半兽人这种种族能每过几年就发动战争。

    在对抗半兽人方面上,还是人类联军为主。

    其他精灵矮人树人妖精之类的,由于种族数量实在太少,所以也就是过来凑个数的。

    在人口基数上,能够跟半兽人所抗衡的也就只有人类了。

    李想也懒得去理会这些东西了。

    毕竟这场战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已经是没霍格沃茨什么事儿了。

    霍格沃茨作为一个学院,教导出更多优秀学生才是他们的使命。

    甚至说,这次如果不是因为半兽人的进攻来的太过突然的话。

    校长大人也不会让这帮孩子们以身犯险。

    而且就算是如此,莫妮卡那一批刚入学的孩子也全都留在霍格沃茨没让出动。

    咱们是去帮忙的,又不是去送死的。

    虽然说种族战争人人有责,但是毕竟霍格沃茨里都只是一帮孩子罢了。

    他们还有更美好的未来,他们也是人类的未来。

    外边拼死保护的,不就正是这些孩子么。

    “开饭了!”

    “早啊刘哥。”

    被称作刘哥的中年汉子表情麻木的跟李想点了点头,然后顺手递过去一份饭。

    李想跟在这个商队里也有十几天了。

    每天啥事儿不干,但是只要听见开饭了这三个字,这货绝对是第一个出现的。

    十几天,风雨无阻,没人比他更快过。

    对于李想的速度,这位刘哥已经习惯了。

    而且。

    别看李想瘦瘦小小的很可爱。

    但是!

    他贼能吃!

    最开始的时候,李想打着跟车的名号进了商队。

    而且还给了三个金币当作路费。

    大家都感觉赚大了。

    毕竟就只是捎带脚的事情就赚了三个金币,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然后这一段时间下来之后,商队的人这才反应过来。

    奥···

    原来那三个金币是伙食费···

    而且还不一定够···

    你丫拿我们这当自助餐了是么?

    刚从道尔蒂城出发,距离下一个补给点还有三分之一的路程的时候,商队的口粮就被吃光了。

    一个个最后实在没招了,天天出去打猎。

    然后李想一顿能吃半扇野猪。

    要不是后来李想眼看大家眼神变得不那么友善,后来又加了十个金币,估计就让商队扔半路了。

    这也不怪李想,实在是刘哥厨艺高超,弄出来的东西好吃的不得了。

    而且李想不仅仅能吃。

    他还扰民。

    天天抓商队里的人讲故事。

    最开始的几天还好,大家看李想长得可爱年纪小,所以也都讲给他听。

    但是这货薅羊毛就可着一只羊薅。

    天天找这个大哥讲故事,给这大哥都快烦自闭了。

    然后换个人继续听。

    商队本来平淡无聊的旅程,因为多出来一个李想,而变的鸡飞狗跳的。

    大家虽然说嘴上吐槽李想,但是也都明白。

    让李想这么一搅和,大家每个人的心情其实都放松了好多。

    是夜

    李想躺在马车顶上看着月亮。

    今天是满月。

    在月光的照耀下,周围的星星都显得暗淡了许多。

    月明星稀,微风徐徐。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只要李想有空,晚上就一定会出来看看月亮。

    这个世界,没有高楼大厦的阻挡。

    月亮也显得要比上一世明亮很多。

    刘哥在旁边深深的看了李想一眼,然后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也深深的叹了口气。

    仰头喝了一口酒。

    刘哥观察李想好多天了。

    最开始的是,刘哥对于李想的印象也就只是一个比较爱闹的孩子。

    但是后来渐渐发现,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每天晚上赏月的时候,李想那种仿佛脱离这个世界的孤独感,看的刘哥一阵长吁短叹。

    “嗷呜···”

    “怎么回事?!”

    刘哥听到四周此起彼伏的狼嚎声,脸色都变了。

    这里可是草原,这是狼群的天下。

    李想躺在马车顶上正出神呢,对于旁边的动静这货压根就没听见。

    狼嚎嘛,这玩意不是每天都有么。

    “怎么回事?”

    刘哥跑了出去,抓住了一个护卫问道。

    “是···是老二····”

    那个护卫面对着四周围的狼群也是害怕的不行,哆哆嗦嗦的跟刘哥解释道。

    “老二之前出去撒尿,然后有狼过来就让他给顺手砍死了。”

    “妈的!糊涂!老二呢?”

    “死了···”

    刘哥一下子没了话了。

    这事儿闹得,妈的罪魁祸首都没了。

    但是虽然这个叫老二的家伙死了,可狼群却并没有罢手言和的意思。

    狼群这种东西,想来以团结跟记仇出名。

    有经验的人都明白,在草原上那是宁可招惹高阶一点的魔兽也不能招惹狼群。

    因为只要杀掉一头狼,那就相当于是招惹了一个草原狼群。

    此时

    狼群已经见血,凶性大发。

    不将面前这帮可恶的人类杀光,那是不可能收手的。

    “嗷呜!!!”

    伴随着狼群深处的一声狼嚎。

    群狼又开始悍不畏死的扑了上来。

    刘哥深藏不露,虽然在商队里的时候一直都是担任个厨子的位置。

    但是动起手来干脆利落。

    一人一剑,斗气迸发。

    竟然是个剑士级别的高手。

    外界不比霍格沃茨。

    大家没有老师教导,修为都是靠自己摸索,战斗经验也全是生死之间的打拼出来的。

    剑士级别,对于冒险者跟商队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高手了。

    但是···

    一个剑士,对于这数之不尽,悍不畏死的草原狼群来说。

    还是显得不太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