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黑毛僵尸(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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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二十分钟。 张辰就把一些因果、几个注意事项说完…… 僵尸这种智商不会突破个位数的二愣子其实不算太难对付,只要掌握一些小技巧,个人安全是有保障的。 当然这里有个前提。 所面对的是普通白僵、或黑僵。 若僵尸成精,恢复视觉、恢复听觉,甚至智慧,那就另当别论了。 张辰休息了一晚上,立刻穿越回天龙,准备把《易筋经》交给无崖子化毒疗伤。 等完成这个支线任务。 多少能收获一些气运吧? 哪怕只有一点点也够了,他修炼《北冥神功》只差3点啊! 老张这边在得到小张指点后,立刻到僵尸先生世界做起准备,而三天忙碌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 这一日的清晨。 天色阴郁,凉风习习。 九叔带了几十壮丁上山。 先进行祭拜仪式,接着挖墓起棺、做好迁葬准备。 任发走过来,颇有几分显摆,指着眼前说:“九叔,张千万,你们看这块地,风水先生都说很难找的。” 张博明心中一动,刷存在感的机会来了。 “嗯,蜻蜓点水,是一个好穴!” 此言一出。 任发露出佩服之色。 秋生、文才则很懵逼。 九叔则惊讶问:“师弟对风水竟也有研究?” 老张说:“我很喜欢风水玄术,但是造诣并不深,只是正巧看过蜻蜓点水的描述,倒是让师兄见笑了!” 九叔起了兴趣:“师弟还能看出些什么?不妨说来听听!” “那就斗胆在师兄面前,班门弄斧、献丑一回了!” 张博明来回走两步,似乎在观察思考,沉吟片刻才说,“此穴长三丈四,只有四尺可用,阔一丈三,只有三尺可用,所以棺材必须法葬!” 任发满脸佩服鼓掌道:“厉害,太厉害了,真没想到,张千万张老爷,有这样渊博的学识,任某佩服之至啊!” 九叔也连连点头:“师弟啊,你太谦虚了,连这都能看得出,你在风水术上的造诣已经非常不浅了!” 显然。 九叔对某千万的评价更高了。 文才忍不住问:“法葬是什么?” 秋生自作聪明回答道:“我知道,一定就是……法国式葬礼!” 九叔鼻子都快气歪了,每人脑袋上狠敲一记,“你们两个没用的东西,跟我学了十年,就知道给我丢脸,还不快向你们师叔好好学一学!” 两人一脸委屈。 文才赶紧请教:“什么是法葬啊?” 张博明回答,“所谓的法葬就是竖葬。” 此刻,墓碑已推平,露出了棺材,果然是竖直安葬的。 文才、秋生顿时佩服的五体投地,再不敢因对方入门晚却辈分高而心怀芥蒂! 张千万不动声色腹黑一笑。 若不充分利用这些情报价值。 那岂不是辜负了小张一番心意? 九叔却突然眉头一皱:“任家是不是与这位风水先生有仇?” 任发困惑:“为什么这么说呢?” 九叔没有回答,看向张博明:“师弟,你看出了什么没有?” “嗯,我看一定是有仇,否则风水先生不可能会害任家。”张千万张老爷故作观察然后说:“这蜻蜓点**,怎能用洋灰盖顶呢?要雪花盖顶才叫蜻蜓点水,你们任家二十年来生意,是不是越来越差了?” 任发脸色惨白:“确实……确实如此啊!” 这块地本是风水先生的。 被任老太爷生前动用权势巧取豪夺、强行弄到手,却不想死后被暗算,好好的风水宝地,竟然变成凶煞之地。 九叔对这位师弟好感度蹭蹭上涨。 这个张千万,有钱、有名,有文化,温文尔雅,诚心求道,除年龄大了点以外,几乎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让他破格入门,果然是正确的。 开棺环节。 与电影里的剧情一样。 棺材打开一刹,立刻煞气弥漫。 任老太爷的遗体,过去整整二十年,竟丝毫没有腐坏。 九叔大惊,提议就地火化,却被固执的任发给拒绝,没有办法只好拉回义庄,迁葬这件事情也就暂时告一段落。 一丝不差! 那臭小子都猜对了! 张博明暗暗心惊于儿子的情报。 小张的提议是:如果看到任老太爷遗体有问题,不管任发同不同意火化,哪怕制造一场意外的火灾也好,一定要将尸体烧掉,否则必然会尸变,转化成不怕子弹、刀枪不入的黑毛僵尸。 但是。 老张这回没有听从儿子的建议。 因为还没触发任务,他觉得这很不正常。 说明当前的遗体,还没有变成僵尸,与其现在就杀死它,倒不如等他变成僵尸以后再消灭,说不定还能产生额外的收获。 “任老爷留步,我家中有些洋酒,晚上能否赏脸喝一杯?” 任发颇感意外,立刻开口说:“当然,你张千万的邀请,我怎么能不去?” 小张说过。 僵尸会优先袭击血亲。 血脉越亲,越容易受袭。 任发是任老太爷唯一的儿子,百分百是第一个被袭击的对象,其次才轮到任发女儿,把他请到家里来,目的就是引蛇出洞。 往坏了想。 哪怕场面失控了。 到老张摆不平的地步。 那也可以把任发丢出去,然后自己趁机脱身。 老张商场沉浮多年,从白手起家干出一番不小事业,从农村飞出凤凰男、变成杭城亿万富翁,其人生阅历、处事手段、远非小张能比。 虽没干过亏心事。 但也绝非纯良之辈。 为家人可以抛弃一切。 但对其他人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当夜,两人酒过三巡,天色已经很晚,就在这时候。 ———— “系统提示:触发支线任务!” “任务内容:消灭任威勇,保护任家人!” ———— 刹那间。 酒意全消。 张博明知道要来了! 他走进房间,换上一身装备,等走出来时,任发完全懵逼了。 张千万背着氧气瓶,戴着一个防毒面罩,穿洒满黑狗血的雨衣,脖子还挂着好几个黑驴蹄子,腰间缠着几袋糯米,真可谓全副武装了。 防毒面罩 氧气瓶的组合。 对上尚未进化完全的僵尸,可以避免对方感知到自己。 糯米是能克制尸气的东西,足可以的僵尸造成伤害,但还不足以杀死僵尸。 至于黑狗血、黑驴蹄子……小张同志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反正有备无患,老张也都准备好了! 任发莫名其妙:“张千万,你这……” 话没说完。 外面传来凄厉狗吠。 紧接着一道黑影纵身跃起。 它竟直接翻过三米高的围墙跳进院子里。 虽然全身长出黑色绒毛,但从清朝官服、身型、脸型来看,这不就是自己死了二十年的老爹么?任发看清以后,差点吓得昏过去。 “愣什么?” “快进屋!” 张博明将任发推进内屋。 僵尸纵身一跳,直接追过来。 它一跳一跃之间速度非常快,与电影里迟钝僵硬的表现完全不同。 张博明面对这种东西,多少有些发毛的,但他毕竟不是普通人,立刻让自己冷静下来,运转一丝内力,迎面一招黑虎掏心。 砰! 一声闷响! 只觉不是肉体! 是一块花岗岩,或者是厚钢板! 手都震麻了,这身体强度简直夸张! 恐怕十几条步枪齐射,都难以对其构成威胁吧! 任老太爷刚苏醒进化的还不完全,虽然挨了张博明的打,但竟然完全无视近在眼前的老张,直接向逃进内屋的任发追过去。 太好了! 僵尸果然是凭气息追踪的! 幸亏有小张情报,否则就是十个老张,今天也要栽在这里! 既然如此,害怕个球,不就是个僵尸么,在我儿神机妙算前都是渣渣,且看我老张如何收了这个妖魔鬼怪! (PS:周一了,求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