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目标赤脊山
月的清辉依旧,场中的人却变了。 罗杰的身影已经消失,除了他自己谁也不清楚他去了哪里。到了这个时候法赫即使想要改变主意也做不了什么,毕竟他不是施法者,无法操控大地元素在地底穿梭往来。 真的生死一搏,我和他到底谁会是最后的胜利者? 与一开始的时候比起,法赫的想法有很大的变化。如果说初时他带有几分傲慢的话,那么当罗杰展现出足够的实力后法赫心中的那一丝轻视便迅速消散得无影无踪。 “就这样让他走了吗,少爷?” 那个带头冲向罗杰的护卫见法赫站在原地没有动静,忍不住出言询问。其实不只是他,其他的护卫心中也有着同样的问题。 如果能抓到罗杰,将罗杰掌握在手中,无疑对法赫将要做的事会有极大的助益。这些护卫能被法赫带出来,自然是法赫的心腹,他们对法赫的事看得无比的紧要。 “想要留下他不容易。”法赫摇了摇头,算是否决了护卫们继续追踪的提议,“以他的实力留在身边反而会牵扯我的精力,我又何必为一个不会对我的计划产生威胁的人穷追不舍。” 护卫们面面相觑,他们就不明白了,在法赫眼中罗杰怎么就成为了对自家少爷的计划没有威胁的人。要知道他们家少爷来这里的目的乃是为了图谋弗农男爵的领地,罗杰作为弗农家的长子,哪怕他与弗农一家有龌蹉,不说一致对外,也不能无动于衷吧。 心中有疑惑护卫们却也没有刨根问底,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位主家的三少爷向来很有主意,论到看人绝对比他们这些护卫强。既然法赫都说罗杰没有威胁,他们相信就是。 “走吧,回去。” 罗杰都离开了法赫自然也不会傻呆在外面,一行人很快隐入了漆黑的夜幕中。他们悄无声息的来,亦如他们悄无声息的走,要不是场中还留着双方交手的痕迹,还真没人知道这里发生过一场战斗。 无论是之前就离开的罗杰,还是随后回镇的法赫,他们的注意力都在对方身上,以至于两方人马都没有发现夜空中一只徘徊的黑鸟。 说是黑鸟并不准确,准确的来讲那是一只乌鸦,一只浑身没有丝毫杂色,就连眼睛都呈全黑色的乌鸦。 午夜的荒郊野外,乌鸦与夜幕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别说罗杰和法赫没有关注,即使他们关注了也未必能发现这只乌鸦的踪迹。谁叫这只乌鸦不但有完美的夜幕保护色,还飞得那么高,足足三百来米的高度谁会闲得盯着一只鸟看? 目送法赫等人回到镇中,乌鸦又在双方交手的地方徘徊了几圈,这才拍着翅膀离开。隐约间,乌鸦飞过的天空中传来了一个女声:“史奈夫家的小儿子,弗农家的大儿子,这泰摩行省比北郡有意思多了。”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引起某位存在关注的罗杰此时正揉着眉心,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疲惫之色。 与法赫及其护卫的战斗是罗杰的第一次施法,也是罗杰的第一次对敌。既然是第一次,当然就没有经验。别看罗杰当时很淡定,一副都在掌控的模样,实际上他心里并没有多少底。战斗中,罗杰不管是力量的调配还是战术的安排,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战术安排上的不合理可以在之后的反思中逐步改进,可力量调配失当的后果罗杰现在就必须承受。 诚然,元素掌控能让罗杰从法则的层面上调用大地的力量,比起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法师来罗杰使用法术的消耗低得不是一星半点。然而,消耗再低它也是有消耗的。 骑士的战技用的是身体的力量,施法者的法术靠的是精神力驱动。 也就是说,后者施法是要消耗精神力的。 罗杰第一次施法,没有掌控好力度,用力过猛——他的精神力消耗过大,头晕目眩,看东西都带上了重影不说,脑子昏昏沉沉偏偏耳朵里咣咣直响,就好像你困得不行,巴不得倒头就睡时有人提着大锣在你耳边狂敲,那叫一个受罪。 大脑是人体的中枢,头部的不适很快引发了连锁反应。 手脚开始发麻,四肢变得无力,胃部在不自觉的痉挛抽动,罗杰就一个感觉——好想吐,偏偏他又什么都吐不出来。 一刻钟后,精神力消耗过大的后遗症总算了挨了过去,罗杰站定身体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做个法爷不容易啊。” 罪受了,收获自然也不少。 通过与法赫的交手,罗杰亲眼见到了有别于魔法的另一种超凡力量,同时对自身的战力有了个相应的评估。 以罗杰现在的实力,在手段齐出的情况下,正面对敌也就见习骑士的水准。当然,有鉴于他是法师,玩偷袭的话见习骑士未必不是他的对手。 但,也就仅止于此了。 见习骑士在常人眼中是不可匹敌的强大存在,可对罗杰而言这等层次的力量远远不够。 不说克苏恩给他挖的坑,也不提那不知什么时候才可能碰到的泰坦回归,单是罗杰所在的这个名为暴风王国的地方即将爆发的危机就不是区区见习骑士的力量所能应对的。 罗杰为什么要想着离开弗农男爵府,而不是想要借助男爵长子的身份,不是因为弗农男爵对他的淡漠,也不是因为男爵夫人和次子拉里对他的仇视,而是因为罗杰看到了危机,一场即将席卷而来的巨大危机。 弗农是怎么由一个小军官成为男爵的? 答案是那场十几年前突然爆发的战争,弗农在那场战争中立功了。 那场让弗农封爵的战争起因是什么? 是与王国的南部国境暮色森林接壤的黑暗沼泽中突然涌出的无数绿色皮肤的怪物,他们野蛮凶残,狂暴嗜血,逢村就毁,见人就杀,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初时暴风王国只把他们当做野蛮的异族,归类于豺狼人,鱼人这样的半人半兽的土著种族中。由于这些异族的皮肤与地精是一个款色,甚至于还有王国贵族将他们称为大地精,野蛮地精。要不是异族很快展现了强大的战力,并且异族中有不少施法者出现,暴风王国的贵族们不会那么快改变轻视的心态。 至于之后的国王莱恩亲率大军出征,将这个被称为兽人的异族击退,随后又在王国的南部边境大肆分封新贵族,扶持了如弗农男爵这样的一大批新兴军事贵族以制衡王国的老牌贵族的事,那就牵扯到了暴风王国的政治格局的斗争上,罗杰对这些了解得并不多。 当初战争爆发的时候罗杰还是个小孩子,拉里甚至还还没出生,而今十几年过去了,拉里马上都要举行成年礼了。 人类的是如此,兽人又何尝不是? 双方新的一代已经长大成人,接下来会发生用脚指头都能想得到。 弗农男爵领正处在边境线上,一旦有事必定首当其冲,罗杰可不会傻傻的在那里接受战争的冲击。 当然,罗杰的离开并不是真的离开,他只是暂避风忙而已,只要积蓄到足够的力量他就会回来。危机,危机,危险伴随着的往往是机遇,要抓住机会没有足够的力量怎么行? 罗杰很清楚,想要迅速变强靠这具身体的战士模板完全不是可能的事,只能在那0级的上古邪神上下功夫。 一个邪神要升级,除了自身的神力积累外,还可以利用信仰之力。 在离开男爵府之前罗杰就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豺狼人,鱼人等愚昧的土著生物横行的赤脊山脉。 一个愚昧的恼残信徒足以抵得上十个狂信徒,这就是所谓的一粉顶十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