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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0章 那张床,全是血,可怕!

    布朗克斯区亚瑟大街171号。77dus

    最终,宫司屿寻着记忆中来过的路线,找到了白斐然在美国的家。

    坐拥惊人财产,却不住豪宅,不住别墅,挤在这样一个面目全非,简称“危楼”的筒子楼内。

    这是一栋给人感觉随时都会倒塌的老旧筒子楼。

    应该是上世纪建成,已经有五十年以上的历史,所以整栋楼破旧至极,漆面掉落,楼外的墙壁上被画满了各式各样的涂鸦,楼道内只有几盏忽暗忽明,电线老化的昏暗灯光,静谧阴森。

    无天和鸿钧两个老头子穿着黑色唐装,还没明白,两个小崽子怎么带他们来这种地方。

    “你们不是出来约会吗?来这种地方作甚?”鸿钧仰望筒子楼,话落,就想催动灵力,“老夫觉得这地方太破了,施法给它修整修整好了”

    “别!老祖宗,您可别,咱们这会儿在异国他乡,可不是在自己地盘,就算在自己地盘,要改也只能改咱们自己家,来时不是说好了吗?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动用灵力,就当个普普通通的老爷子,让我俩服侍您俩,安分!”灵诡赶紧阻止。

    “和你们说不是约会,你们就是不信,我们只不过是连夜来找白斐然和流云失踪的线索的。”宫司屿数了数楼层,继而又道,“七楼7010,我不会记错,走,上去!”

    灵诡一手勾着无天,一手勾着鸿钧,生怕两个老爷子突然跑没影,笑嘻嘻的,“师父,老祖宗,请吧?”

    筒子楼中的楼梯是古老木质结构的螺旋楼梯,墙壁发霉,墙纸剥落,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混合霉味和某种恶臭,总之,很难闻。

    时不时还能见到老鼠和蟑螂在逃窜。

    脚踩在木质楼梯上时,还会发出咯吱作响的古怪声。

    灵诡心思细腻,她低头时无意间发现,落满灰尘的暗红色木质阶梯上,似乎有很多暗红色的脚印,那像是血脚印?

    顺着狭窄的楼梯,走上了七层,惨白的白炽灯忽闪忽闪的,仿佛随时都会灭。

    这一层一共有11户人家,是一个环状户型。

    灵诡跟在宫司屿身后,脚步轻轻,最终找到了7010的房门号码牌。

    期间,灵诡不断发现已经干涸,和深红色暗地板近乎相同的血色脚印,很显然,宫司屿也发现了。

    没钥匙,所以宫司屿选择撬锁。

    他问灵诡拿了一枚夹在头发上的细长黑夹针,然后蹲在黑色的掉漆木门前,对准钥匙洞孔,撬动了莫约三十秒,锁就开了。

    “帝司,万一有人看见我们撬锁会不会报警?”

    灵诡跟着宫司屿进入漆黑一片的房间内,摸索着寻找灯开关,悄声问道。

    “不会,这栋筒子楼,在白斐然退伍有钱之后,他就整栋买了下来,一直一个人住在这,这栋楼是空的。”

    “咔哒”一声,复古的昏黄照明灯打开了,整个简陋却干净的小公寓,完全印入了灵诡和宫司屿的眼中,无天和鸿钧老祖无心“参观”公寓,只是杵在门口,各自拿着手机,在那讨论使用心得。

    公寓内很拥挤,沙发、老酒电视、厨房和客厅都挤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左右两边各有两扇门虚掩着,里面漆黑一片,看不清任何细节。

    白色的地砖已经蒙上了灰尘。

    还有

    触目惊心的干涸暗红色血脚印!

    从进入筒子楼,上楼,到七层,这种血脚印,灵诡和宫司屿已经见到了好多。

    只是地板是暗红色的,所以并不明显,再加上灰尘和血印干涸,导致模糊不清。

    无天和鸿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灵诡和宫司屿相视一眼,心惊讶然的观察着白色地砖上醒目惊悚的血脚印,一直通向了左边半虚掩的门后面。

    空气仿佛有一丝凝固,透着阴森诡异。

    宫司屿一脚踹开了那半虚掩的门,吓了门口两个老头子一跳。

    “乖徒儿你大半夜轻点儿可好!”

    鸿钧老祖吹胡子瞪眼,差点将手机摔了。

    “年轻人毛手毛脚,都这样。”无天不屑冷嗤。

    宫司屿的手探入了漆黑一片的浴室中。

    接着客厅的光线,能够发现那是一间浴室,只是弥漫着浓重不散的血型。

    在打开浴室的冷光灯后,见到浴室内的景象,灵诡惊异挑眉,眼底毫无恐惧,宫司屿剑眉紧蹙,凤眸中难掩担忧和凝重。

    雪白色的地砖上全是混乱的血脚印,那浴缸中,更惊悚可怕!

    染血干涸的手印,浴缸中满是已经完全干掉的血,似乎曾经有一个人躺在浴缸中奄奄一息,如今却不知去向。

    “帝司,这”灵诡欲言又止,观察了片刻浴缸中的血量,如果是一个普通人,流这么多血,恐怕根本活不成了,这是白斐然的血?

    “诡儿,你看地上错乱的脚印。”宫司屿蹲在地上,冷静的观察着乱七八糟的血脚印,分析着,“应该是这个脚印的主人先进入了浴室内,躺进了浴缸中,后来又拖着重伤的身躯,离开了浴室”宫司屿凤眸冷凝,犀利无比,“毛巾架上的浴巾不见了,隐约可见脚印又朝外走是一模一样的脚印,同一个人的。”

    宫司屿说着站起身,走到了浴室外,灵诡跟了上去。

    “客厅厨房都挤在这个狭小的空间中,脚印在出了浴室后,突然消失了,因为他踩上了地毯。”宫司屿指向了那老旧虫蛀的黑色地毯。

    “因为地方太小,出浴室,一步的距离就能直接踩在地毯上他似乎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但沙发上却没有血迹,不对,是血迹不多,只在沙发的边缘留下了一些,因为他用浴巾裹住了自己,或是堵住了渗血的伤口进行止血。”

    宫司屿绕着沙发前的茶几走了一圈,最终停在了和浴室对立的另一处房间前。

    门依旧是虚掩着的。

    “没有脚印,因为鞋底的血已经在地摊上蹭干净了。”

    话落,宫司屿推开了虚掩的门。

    “我记得,这里是他的卧室。”

    宫司屿摸索着找到了照明灯的开关,果然就如他所说,这个血脚印的主人,最后出现的地方,是那张流有许多干涸深色血迹的两米大床。